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2012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2〕3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4名教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承担着粤东地区聋童九年义务教育、学前康复教育和初级职业技术教育任务。学校现有教职员工63人,学生321人,开设有20个教学班。
二、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学人员4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语言康复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特教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具备胜任特教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聋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特教工作;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